“鸡娃”式育儿不可取
发布时间:2022-06-12 21:24:22点击量:
案情简介:小光(化名)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,爸爸常年出差,妈妈单位家里两头忙,生活压力加上望子成龙的心态,使得妈妈对小光的教育十分严格。某天小光放学回家,告诉妈妈这次数学考了86分,妈妈听后十分气愤,让他再去做两张试卷,做不到满分不能吃饭。小光做完后,玩起了自己喜欢的奥特曼卡片,妈妈发现后追问小光卡片是哪里来的。想到自己的不易和孩子的不争气,妈妈情绪瞬间爆发,举起了手中的棒子挥向小光。
次日,班主任发现了小光身上的伤痕,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。经鉴定,小光的伤构成轻伤二级,小光妈妈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。
法官说法:家庭暴力造成伤害的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、遗弃、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。学校、医疗机构、居委会、村委会等服务管理机构,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不及时报告,需承担责任。
家庭教育容不得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,“鸡娃”也要讲科学,暴力“鸡娃”不可取。父母要做的,不是随意干涉孩子的人生,而是在尊重的基础上,引导和教育好孩子。